教育培训机构申请办理消防审验(备案)、检查等手续的程序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4-07-17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教育培训机构应先到区教育部门进行网上备案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区教育部门将定期将教育培训机构备案信息抄送区消防部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申请消防审验(备案)检查手续:
1、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或在需要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内且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申请办理消防审核、验收许可手续;
2、除本条第1项规定外,但大于300平方米且同时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申请办理审核、验收备案手续;
3、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或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区消防部门接到区教育部门抄送的教育培训机构备案信息后,组织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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