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开业检-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办理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4-06-07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发出以下倡议:
_
一、建议线上办理业务
具体渠道如下
_
建议您以 线上办为主,现场办为辅,通过网上申报、邮递寄送等方式来办理业务,减少您往来办事大厅次数和外出时间。各区业务办理范围,可点击此链接查看:" 便民利民|17个支队便民措施公布,有你需要的吗? "。具体办理渠道如下:
(特别提示:目前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业务办理,浦东、奉贤采用告知承诺制网上申报,其他区沿用原先办理模式。下文第3点为浦东、奉贤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渠道。)
1
渠道一:“一网通办”门户网站
_
“一网通办”门户网站: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anghai.gov.cn/)
方法一:
搜索栏输入“消防”
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方法二:
以项目所在行政区为虹口区举例:
“一网通办”→“选择部门、区、管委会”
→“区”→“虹口区”
→ “我要办”选择“按部门”栏目
→“虹口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消防管理事项的审批申请”
(建议采用渠道二进行网上业务办理)
2
渠道二:“随申办”APP
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
版权声明
上海专业消防审图设计院。
本文作者自己编辑,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请发表您的评论